国家卫健委:全面加强临床专科能力建设
一个好的临床专科不仅能够惠及本专科患者,还可以带动引领医院其他专科共同发展,进而推动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整体进步。因此,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是医院建设发展的根本任务,也是医疗机构服务患者的重要基础,对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保障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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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临床专科能力,构建临床专科建设发展新格局,更好服务于医院高质量发展和健康中国战略,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制定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推动临床专科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末,在部分发病率高且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的专病诊疗模式和学科组织形式上有创新性突破,建设一批特色临床专科,为患者提供一站式、全流程诊疗服务。到2030年,实现以城市为单位,针对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均有优势专科;省域内基本建成系统连续、特色鲜明、学科融合、优质高效的高水平临床专科群。
临床专科建设成绩显著
“十二五”以来,我国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建设思路,有序布局推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不断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
十余年来,共争取中央财政投入110余亿元,地方财政投入近210亿元,支持了2200余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近800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和2.8万个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在国家和地方的持续投入和建设下,经由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示范带动、人才培养和技术辐射,我国临床专科能力快速提升,得到行业和社会高度认可。
相关专科医疗服务可及性的提高,有效带动了区域医疗服务水平提升。以服务供给能力为例,“十二五”以来,建设项目中有住院服务的相关专科开放床位增幅46.03%,年门诊诊疗人次增幅63.14%,年住院诊疗人次增幅69.68%,年手术人次增幅89.88%,增幅均明显高于实际开放床位增幅。
专科资源布局更加均衡,区域协同能力持续增强。相关建设项目统筹考虑不同层级、不同地区医疗机构和不同专业的发展,并将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向非省会城市适当倾斜,使医疗资源分布与区域医疗需求更加适配。比如,通过适当倾斜,中西部地区填补了多项技术空白,区域间资源配置结构更加均衡。同时,麻醉、重症医学、病理等平台专业和儿科、急诊、精神等薄弱专科明显得到加强。
关键技术领域实现重大突破,技术创新转化能力持续提高。据不完全统计,“十二五”以来,建设项目累计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31万余项,申请专利近19万项,产生了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优势医疗技术。
专科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医院可持续发展基础持续加固。据不完全统计,与2012年相比,建设项目相关专科医师数量增幅达54.5%(其中高级职称医师数量增幅达59.5%),护士数量增幅达53.3%,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增幅达51.8%。建设项目专科医师外出会诊人次增幅超过80%,接收进修医师人次增幅达55%,医疗行业的“中国声音”更加得到国际同行认可。
推动临床专科提质提速
尽管临床专科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但与健康中国建设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相比,临床专科建设仍存在规划引领不够、内涵建设滞后、可持续发展动力不足三方面短板。
为补齐提升相关短板、进一步增强临床专科的含金量,《指导意见》按照坚持需求导向、强化规划引领、坚持守正创新、强化考核评估的原则,以优化专科组织形式、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培养、推动技术创新发展、提高医疗质量安全为重点,提出13条具体措施。
13条举措可梳理总结为发挥行政部门规划主导作用、落实医疗机构专科能力建设主体责任、优化临床专科建设与管理模式3个方面。
一是发挥行政部门规划主导作用。为突出规划引领,《指导意见》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围绕本地区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统筹医疗机构间的临床专科建设,指导辖区内三级医疗机构确定优先建设发展方向,在辖区内构建系统连续、功能互补的临床专科群,形成覆盖本辖区主要疾病谱和重大疾病的三级医院临床专科服务网。
具体而言,一方面,进一步落实《“十四五”国家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推进临床重点专科“百千万”工程,大力争取财政支持投入,强化辖区内国家级、省级、市县级临床专科能力项目建设管理,发挥项目引领作用,不断扩充资源总量、均衡资源布局。另一方面,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指导,重点推动加强基础学科和平台学科建设,谋划打造优势专科和特色专科,加快形成覆盖本辖区主要疾病谱和重大疾病的三级医院临床专科服务网。
二是落实医疗机构专科能力建设主体责任。为加强内涵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医疗机构全面梳理当前各学科发展情况,统筹考虑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和自身功能定位,科学制定本机构的临床专科发展规划。在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就诊需求高、就诊量大的基础学科和平台学科服务能力的基础上,聚焦部分发病率高且危害严重的重大疾病,探索打破原有的医学学科和诊疗科目壁垒,打造优势学科和重点扶持学科为主体、相关学科共同参与的“1+N”学科群模式,建设成为相关重大疾病诊疗领域的临床专科。
三是优化临床专科建设与管理模式。为激活临床专科内生动力,《指导意见》提出进一步完善临床专科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创新专科人员管理和绩效分配机制。以临床能力为核心,围绕专科技术带头人和核心专家打造临床团队和人才梯队。发挥专科内多学科融合的优势,培育临床专科技术特色,促进技术创新发展。按照院科两级责任制的要求,将专科作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单元,健全专科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培育专科特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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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徐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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