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进一步规范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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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证券日报》记者从国资委研究中心独家获悉,国资委办公厅已于7月25日发布《关于转发<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截至目前,《通知》已经下发至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国企,以助力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发布高质量、投资者认可的ESG报告,推动我国ESG高质量发展。
据记者了解,该《通知》是为落实2022年国资委发布的《提高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要求中央企业探索建立健全ESG体系,力争到2023年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披露“全覆盖”。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国际合作研究处副处长戚悦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众所周知,ESG已成为当今国际社会共识,ESG信息披露是其体系搭建的重要环节。近些年,全球相关国际组织、发达国家的政府部门、全球主要交易所纷纷出台了ESG披露准则和标准法案,上市公司强制披露ESG相关信息已成为资本市场的大势所趋。但是,目前我国尚未发布强制性ESG信息披露要求和规范性框架,国家层面ESG信息披露标准和管理文件的缺失,系统有效的信息监督机制缺位,不利于上市公司提升ESG信息披露水平,影响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国资委研究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截止目前,153户央企境内上市公司编制并发布了2022年度ESG报告,占比41.58%,较上年占比提升了28.87个百分点。
戚悦认为,作为我国部委层面首份关于ESG信息披露的推荐性标准,此次《通知》的发布,将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难点和重点问题提供参照标准,高质量完成“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市场定价功能引导资本服务实体经济。
据悉,《通知》的目的是为规范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提升有关专项报告编制质量,为此提供了三个核心附件。包括《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课题相关情况报告》《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指标体系》和《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模板》。
其中,《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指标体系》为上市公司提供了最基础的披露参考。即从环境、社会、治理三大维度,构建了14个一级指标、45个二级指标、132个三级指标的指标体系,全面涵盖环境、社会、治理三大领域所有重点主题。同时,通过设定“基础披露”与“建议披露”两个披露等级,增强了操作性,具备较好的兼容性。
(记者 杜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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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日报)